各市农业局,省直管县农业局:
现将2008年以沼气为主的农村可再生能源建设资金14347万元的使用计划下达你们(预算指标省财政厅另文下达)。资金主要用于农村户用沼气建设63100户,2007年度新农村沼气建设“以奖代补”超额完成任务25000户,大、中型沼气集中供气工程29座,秸秆气化集中供气工程13座,高效低排放户用生物质炉试点25处,省柴节煤炕连灶试点11800铺、太阳能利用试点5处,省级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技术服务与实训基地前期工作经费、乡镇级区域服务站建设、村级服务网点建设、沼气技工培训及鉴定、省级项目管理工作经费等补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沼气建设和生物质炉、太阳能利用试点资金
(一)户用沼气建设资金
按照《山西省农村沼气建设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要求,每个沼气建设户省财政补助1000元,市补助250元,县补助150元。省确定并下达的沼气用户63100户任务,省补助6310万元。2007年超额完成任务64249户,先行安排25000户,省补助2500万元。省补资金主要用于购置沼气灶具及配件等关键设备,支付技术人员工资以及水泥等主要建材的购置等,其中户用沼气灶具及配套产品在农业部招标采购的中标供货商中,由省农村可再生能源办通过协标等方式确定供应商,并统一汇总、组织供货。
(二)大、中型沼气集中供气示范工程建设资金
示范建设大、中型沼气集中供气工程29座,其中建设沼气发酵装置单位容积500M3 的24座、300 M3的3座、200 M3的2座。29座大、中型沼气集中供气工程省级补助2650万元,主要用于发酵塔、贮气柜建设以及输气管网、沼气灶等设备的购置。
大、中型沼气集中供气工程由各县(市、区)农业局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单位,按照当地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经县(市、区)财政部门批准,采取最快的招标方式,公开选择同时具备沼气设计和施工资质的单位,由中标单位根据项目实施单位的实际情况编制实施方案(要达到施工图设计的深度,并附详细预算),同时,要对气站管理技术人员进行培训,保障每个气站至少要有3名持有高级沼气生产工证书的合格管理技术人员。项目实施方案由县(市、区)农业局正式行文逐级上报省农业厅。省农业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对各市上报的实施方案进行论证并审批后方可施工,实施方案未经批复的项目不得开工。
在项目申报期间,已明确配套资金承诺的市、县(市、区)以及自筹资金承诺的企业在资金未落实的情况下不得开工。实施方案须在下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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