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龙网讯 (记者 周 雨)昨日,记者从市农委农业生态与农村能源处获悉,为调动区县实施生态富民工程积极性,我市将从下批项目开始以区县为单位进行招投标,大干大支持,小干小支持,不干不支持。
生态富民工程就是农村沼气工程,是一项集解决农村清洁能源、面源污染等多种功能于一体、受到农民广泛欢迎的一项“民心工程”。2003年,国家首次采取财政补贴的方式在我市实施该项工程,每口户用沼气池补贴1000元,全年补贴了5000万元。去年,国家共向我市下达了三批生态富民工程项目任务,补贴资金达到2.96亿元。
然而,这项国家高度重视、农民欢迎的工程,在实施过程中,却长期遭遇到“两头热中间冷”的尴尬局面,区县政府、主管部门及镇村干部积极性不高,沼气建设进度缓慢,国家的巨额补贴常常花不出去。按照国家补贴计划,我市在去年应建成20多万口沼气池,结果却只建成了7万口。
市农委农业生态与农村能源处处长王国华认为,导致这种局面的根本原因,在于该工程以村为主体的实施方式。国家的生态富民工程是以村为单位进行立项的,补贴资金直接补贴到户,在下达项目任务时也力求区县平衡。
因工程责任主体不是区县政府,工程实施效果就会因区县政府的重视程度不同而不同:重视的区县政府,就会配套推广经费,主管部门、乡镇、村社干部的积极性就高,工程实施的进度就快,争取项目的积极性就高;不重视的区县,则不配套推广经费,本就经费紧张的主管部门、镇街、村社的积极性自然不高,毕竟,组织农民挖沼气池是要花钱的,对他们而言,挖的沼气池越多,贴的钱就越多。因此,在市里下达工程任务时,甚至还出现了个别区县主管部门向市级主管部门求情、要求减少补贴额度的怪现象。
为解决这一问题,市政府决定从下批生态富民工程项目开始,以区县政府为单位进行招投标,积极性高的区县就多给项目,积极性低的区县就少给项目,一点积极性都没有的区县就不给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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