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费新政 明年元月起施行
从明年1月1日起,我国将开始施行循环经济促进法,并调整成品油消费税政策。
法制日报近日在报道循环经济促进法实施座谈会时说,循环经济促进法将于2009年1月1日起施行。为切实保障这部法律的有效实施,全国人大法律委、环资委、常委会法工委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国务院有关部门,12月19日在北京联合召开循环经济促进法座谈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至立强调,要采取有力措施,推动循环经济促进法的贯彻实施。
法制网报道,按照国务院关于实施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要求,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12月19日下发通知,决定从2009年1月1日起调整成品油消费税政策。
财政部新闻办公室12月19日说,成品油消费税政策调整,是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对促进节能减排和经济结构调整、规范政府收费行为和公平社会负担,都具有非常重大的意义。
此外,本周媒体还在其他方面进行了环境报道:沈阳日报推出“谋划‘水’文章共建生态城市”报道;北方网说,天津大沽排污河和中心城区河道治理工程已开工;西海都市报说,西宁第三污水处理厂开工,城市污水处理达95%以上;大众日报推出题为“东营市:认真实践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黄河三角洲开发建设”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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