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关于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的政策陆续出台,将从各方面为新能源产业发展提供政策保障。
综合媒体12月24日报道,中国新能源产业政策进入密集出台期,22日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草案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草案规定国家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23日央行联合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服务 支持重点产业调整振兴和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的指导意见》,提出积极研发适销对路的金融创新产品支持新能源产业发展;有消息称,近期还将出台风电、光伏发展指导意见,政策的密集出台,为新能源产业发展提供多方保障。
1、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将为新能源发展提供法律保障
22日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的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草案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家电力监管机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按照全国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规划,确定在规划期内应当达到的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全部发电量的比重,制度电网企业优先调度和全额收购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具体办法,并由国务院能源主管部门会同国家电力监管机构在年度中督促落实。
可再生能源发电是指风力发电、生物质能发电(包括农林废弃物直接燃烧和气化发电、垃圾焚烧和垃圾填埋气发电、沼气发电)、太阳能发电、海洋能发电和地热能发电,目前风力、太阳能等形式的发电成本还相对较高,且在发电稳定性等方面与传统火力发电相比也不具竞争优势,可再生能源发电的发展需政策的支持和相关技术的突破,此次可再生能源法修正案草案规定家实行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是国家对可再生能源发电支持政策在法律层面的体现,法律手段只是保障性的措施,具体支持方案还有待能源主管部门具体办法和电价改革方案的出台。
2、信贷政策为新能源发展提供融资支持
12月23日,央行联合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金融服务 支持重点产业调整振兴和抑制部分行业产能过剩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 《意见》),明确信贷投放要“区别对待,有保有压”,提出对国家产业政策鼓励发展的新能源、节能环保、新材料、新医药、生物育种、信息网络、新能源汽车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要积极研发适销对路的金融创新产品,优化信贷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加大配套金融服务和支持,促进和推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技术集成、产业集群、要素集约,支持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中国新能源产业发展亟需技术创新和资金支持,此次《意见》提出要积极支持新能源产业,并开发适合产业发展的金融产品,预计2010年新能源产业将获得更多的信贷支持。
3、国家能源局正在牵头制定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
从目前的信息看来,预计到2020年,风电装机有望达1.5亿千瓦,核电装机7,500万千瓦,光伏发电2,000万千瓦,水电3亿千瓦,生物质能3,000万千瓦
另据消息人士透露,此前市场预期的新能源产业振兴规划可能将以另外的形式公布,即整体规划暂不出台,原因是新能源产业振兴规划涉及面较广,在讨论中存在争议,未来可能对风电、光伏发电两个行业单独出台指导意见,主要将对风力发电、光伏发电装机总量的目标进行确定。
不管规划以何种形式出台,国家政策面对新能源产业的支持是不容置疑的,并且对于各类新能源产能规划也都远高于2007年出台的《可再生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新能源产业将在政策引导和支持下快速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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